4月1日起,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了三方面调整:
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性,对24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降低了20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删除了11项记分行为,上调了5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优化记分梯次
调整后,共有一次记12分、一次记9分、一次记6分、一次记3分、一次记1分等5个梯次。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
减少一次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
调整后一次记12分的记分行为由11项减少为7项,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行为7项,一次记6分的记分行为由14项减少为11项,一次记3分的记分行为由12项增加为15项,一次记1分的记分行为由4项增加为10项。
记分项和分值有哪些变化?
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次记12分?
一图看懂↓
来源 / 央视新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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