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为护理、临床医学、药学、检验、影像、中医、预防医学7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http://weifang.offcn.com/html/2021/06/128963.html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时安排。届时,会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予以公告。 2.面试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免笔试的招聘岗位,按面试、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并于当天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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