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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重新发布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国有景区名单的公告》
公告原文如下▼关于重新发布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国有景区名单的公告
确保老年人“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作。按照省政府鲁政字〔2020〕240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各地持续加大优待政策落实力度,优惠景区由51家扩大到62家,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进一步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现重新发布我省执行该优待政策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名单。
附件: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4月27日
附件:老年人半价乘坐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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