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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霞、郝木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2020年12月23日,我局依法对郝霞、郝木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惩治犯罪,保护受损群体的合法利益,请该案尚未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2021年3月15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相关事项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郝霞、郝木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未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二、报案登记地址:肥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肥城市向阳街007号,桃都中学斜对过)。
三、报案登记需携带材料: 1、投资人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2、借款合同、借据等相关投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集资参与人应实事求是配合警方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阻挠投资人报案、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报案登记前请与办案人员提前预约登记时间,有序登记。
联系人:雷警官17853860859 0538-3231917
肥城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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