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本次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以帮助促进困难家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结合我县生态立县的实际及基层服务需求的原则开展。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 林业技术指导员岗位30个:从事乡镇(街道)绿化的林业技术推广,农、林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优先录取,工作地点在各乡镇(街道)。 城市社区服务员岗位30个:从事城市社区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地点在东平街道各社区。 上述两项公益性岗位,不可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三、招募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被县政府(扶贫部门认定)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生(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扶贫办、社区或村委出具证明) 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含)以上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出具残疾人证) 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低保证家庭高校毕业生(出具低保证) ④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国家贫困助学贷款证明) ⑤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或村委出具证明) 已参加过公益性岗位的不能再次报名。 四、招募聘用程序 招募聘用采取个人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察核实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个人 ①登录“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②在首页公示公开中点击“关于开发生态林木护理员和日间生活照料员服务性公益性岗位的公告”查看公告。下载并填写“生态林木护理员和日间生活照料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报名人员持有效证件和证明到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地址:人社局二建办公区402室 联系电话:2832819)。所需证件、证明: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报到证、具备五个条件之一的证明或证件。以上证件、证明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2.对申报人员条件当场进行资格初审,按1:1.2比例确定招募对象,报完为止。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合格结果在“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上进行通知。 3.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 4.考察、复审、核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核组对人选资格进行全面考核。按名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体检名单,若体检不合格或上岗后自动放弃岗位的由剩余人员依次递补。 5.体检、公示。对核实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6.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资格审查:2020年4月15日起(现场材料审查,按比例报完为止) 2.岗前公示、录用:2020年4月30日 查看:taian.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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