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1.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 2.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2月7日。 3.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4.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报考人员,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报考和聘用。 5.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6.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查看原文:http://taian.offcn.com 原标题: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