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直部分学校的实际需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8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含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现从事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任务; (五)教龄满5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六)近5年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现仍在一线教学岗位的; (七)身体健康; (八)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9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 2.近 5 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查处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结案的; 5.县直学校教师,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 5 年的(2014年 9月 30 日以后)。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8月8日—8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教育和体育局西会议室。 三、招考计划 本次共为部分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87名。各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到各自学校集中报名。各学校要严格把关,证件不齐全者或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报名。各学校报名时需上交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综合荣誉和相应岗位业务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格式:身份证号.jpg,照片大小150×200dpi)和《报名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纸质版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人报名费40元。 各学校安排人员于8月14日16:00后到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90%。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8月16日15:00—17:00; (三)笔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 六、荣誉及业务成绩 占总成绩的10%;本人须提供2014年8月—2019年8月期间的荣誉、及所报学段、学科相对应的业务类证件。 (一)综合荣誉赋分 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称号。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本项取最高1件计分。 (二)业务工作成绩赋分 1.优秀教学奖(教学质量奖),市级3分,县级2分;县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5、2、1.5赋分。 2.由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4、3赋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3、2赋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2、1赋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1、0.5赋分。 以上2项中,各取最高1项计分。 (三)荣誉及业务成绩赋分办法 根据以上计分标准,分类相加计算出总分,取考生最高分折合成10分,其它考生按10乘以个人得分除以最高分折算最终得分。 七、录用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90%、荣誉及业务成绩1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荣誉及业务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同一个遴选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遴选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用人员录用后,办理调动手续,办转工资关系。新录用人员要服从国家核准的学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竞聘管理规定安排。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者,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539-568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39-5682013 附件: 1.费县2019年度部分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计划一览表 2.报名汇总表 3.报名登记表 4.承诺书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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