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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交警查获超员“黑校车” 驾驶员被罚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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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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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1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经进一步询问,该车并未取得校车牌照,也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驾驶员与某幼儿园的部分孩子家长联系,每天利用面包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天来回跑两趟,家长每月向驾驶员支付一定的相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驾驶员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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