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泰安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泰山网警以案释法】苏某某为“博眼球”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被处罚!

查看数: 249 | 评论数: 0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4-11-21 16:32

正文摘要:

案例背景:近日,苏某某为博眼球、蹭流量,在某手机APP平台利用热点新闻捏造事实,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混淆普通民众视听,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苏某 ...

回复